【48812】食物药品监管局:展开春季校园食堂食物安全查看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台州餐饮管理

【48812】食物药品监管局:展开春季校园食堂食物安全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校园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执行开学前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督查看准则,全面加强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管,保证广阔师生饮食安全,决议展开春季校园食堂食物安全专项查看。现将有关要求告诉如下:

      一、举行校园食堂食物安全办理人员会议。依照属地办理准则,安排举行校园食堂食物安全办理人员会议,布置春季开学前校园食堂食物安全专项查看作业,深化学习有关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的法令、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等,进一步清晰校园校长为榜首责任人的食堂食物安全责任制,推动校园食堂食物安全办理准则的进一步执行。

      二、催促校园全方面展开食堂食物安全自查。依照《关于逐渐加强校园食堂食物安全作业的定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及《关于逐渐加强校园食堂食物安全作业的告诉》(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的要求,催促辖区内校园全方面展开食堂食物安全自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食物安全危险危险,仔细填写《校园食堂食物安全专项自查表》,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当地食物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展开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督查看。敏捷对辖区内校园食堂,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食堂进行查看,查看份额不少于10%。可约请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等参加查看。要点查看校园食堂食物安全办理准则、餐饮服务答应、从业人员办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质料储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状况。对存在食物安全危险危险的,要责令期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谨防食物中毒事端产生。催促辖区内校园食堂严厉执行《餐饮服务食物安全操作标准》。禁止高等院校以外的校园食堂加工制造冷荤凉菜;禁止各类校园食堂违规加工制造豆角(四季豆);禁止各类校园食堂收购、储存、运用亚硝酸盐;谨防校园食堂食物中毒事端的产生。

      五、快速推动校园食堂食物安全量化分级办理。依据《关于施行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办理作业的辅导定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的要求,依照省级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的布置,加速推动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办理作业,并及时将量化分级状况向社会公示,承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健全校园食堂食物安全监管信誉档案。当地食物药品监管部门要依照《餐饮服务单位食物安全监管信誉信息办理办法》的规则,建立健全辖区内校园食堂的食物安全监管信誉信息档案。对归入食物安全不良信誉记载名单的,在依法查处的一起,要进行要点监管。

      请各省(区、市)食物药品监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专项查看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局食物安全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