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药品监管局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发放

发布时间:2024-09-07 来源:台州餐饮管理

食物药品监管局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发放

       

      根据《食物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证》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启用,日前,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告诉就许可证启用及发放事项做出清晰:

      自2009年6月1日起,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请求新发、改变、连续、补发许可证的,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严厉依照《食物安全法》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现已获得《食物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用期内持续有用,有用期届满,按有关法律法规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